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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春季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学生专用)
时间:2014-05-04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发布者: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2014年春季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生专用)

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4〕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春季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4年学生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仍采取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二.申报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系统提示时注意事项:认定机构选择“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的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提交材料报所在院系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院系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审核合格后,材料报教育局审核。

(三)教育局审核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

(一)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需要签名)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

(二)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院系公章(原件院系审核);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外普通话测试站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学生,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语委办)开具普通话证书真实、有效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方可申报);

(五)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必须是红底(大头帖、快照等均不接受、照片交一张,自己贴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两张,与网上申报电子照片必须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我校2014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报专业要求:申请任教学科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蒙文系蒙语授课学生普通话水平暂不作要求)。

(四)申报人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30日—5月15日

(五)各院系报送材料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16日

各院系需指定专人负责2014年本院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补报。

联系人:郭莉487582015847435981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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