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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专用)
时间:2014-05-04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发布者: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师专用)

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4〕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师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教师。

(二)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含1年实习期。

(三)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课程相同或相近。

(四)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还需参加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蒙文系蒙语授课教师普通话水平暂不作要求)。

(六)初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报方式

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仍采取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进行。

三.申报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系统提示时注意事项:认定机构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集宁师范学院”。)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的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后,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料及材料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审查,审查合格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四.提交材料

(一)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人体检表;

(七)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八)近二年在本校的教学业务档案;

(九)二寸免冠红底照片三张(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照片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

五.时间要求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30日—5月10日。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5月5日—5月16日

各部门需及时通知申请人(兼职教师的申报由所在任教部门通知其本人),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因报名网关闭,故不能再补报。

联系人:郭莉487582015847435981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2014年春季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学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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