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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0级本科毕业生教育实习质量抽查的通知
时间:2014-06-10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集师发〔2014〕28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0级本科毕业生

教育实习质量抽查的通知

各系(院)、各有关部门: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集师发[2013]74号)文件精神,对2010级本科生教育实习质量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抽查对象:2010级本科实习生;

二、抽查内容:

(一)讲课(重在查看学生教学基本功、讲授内容的科学性和讲解的逻辑条理性);

(二)教案(重在检查撰写格式的规范性、授课内容的科学性和设计的合理性)。

三、检查人员:

组长:李林书

评委:赵国柱李华平张殿有魏吉盛马 义

张国文张秀娥贡 布高 有孙振涛

联络员:赵霞

四、注意事项:

(一)讲课时间:6月21日、22日, 上午7:30开始,下午2:30开始;

(二)讲课地点:主教学楼322多媒体教室;

(三)讲课内容:从实习过且有双方指导教师签字过的教案中抽出一个教学内容片断,讲授8-10分钟,出场顺序和讲课内容现场抽取。

(四)讲课学生从系提供2010级本科毕业生名册中随机抽取,通过教学督导处电子邮箱(jnsyjxddc@163.com)于20日上午告知学生所在系,并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告知学生本人准备讲课。

(五)讲课学生要准时到场,确因有事不能到场者,须经分管教学的系主任批准;

(六)被抽查到的讲课学生自带教案(实习时用过且有双方指导教师签字),现场从中抽取讲课内容;

五、抽查人数:分别从实习成绩优秀和较差、教案优秀的学生中抽取,具体人数:

系部

专业

毕业生人数

从成绩优秀者抽讲人数

从教案优秀者抽讲人数

从成绩较差者抽讲人数

备注

中文系

汉语言文学

193

4

3

2

1、其中集中实习学生占抽取总人数3/5或1/2。

2、讲课时先按系抽取顺序,再抽取学生出场顺序。

政史系

思想政治教育

121

2

2

2

历史学

122

2

2

2

数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

124

2

2

2

计算机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8

2

1

1

物理系

物理学

86

2

1

1

化学系

化学

79

2

1

1

外语系

英语

189

4

3

2

体育系

体育教育

54

1

1

1

生物系

生物科学

62

1

1

1

美术系

美术学

60

1

1

1

蒙文系

蒙古语言文学

50

1

1

1

合计

1228

24

19

17

特此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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