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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6-09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4〕1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院部)、部门,附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教办函〔2014〕87号)精神,现将学校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便于对学校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利平

副组长:赵海忠 许 卫 阿拉腾巴特尔 田 智 梁 政

成 员:张 富 宋 勤谢 军 付 勇 石德林 戈 华

石岩峥 张来锁 兰林世 孙 霞王玉瑛 沙仁格日勒

周关锁 张云云韩天荣 南斯力玛 曹兴明 王俊平

王汉君 焦俊亮 青 龙 陈学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工作部(处),办公室主任由谢军兼任。

上述机构在工作结束时自行撤销,不再另行通知。

二、“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

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2014年6月在全校开展。主要活动内容如下: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月”期间,有关部门将组织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活动,专题宣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相关主题宣传材料。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广大师生集中宣传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校园安全常识,提供咨询与服务,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三)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校园安全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为重点,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紧紧抓住消防、溺水、拥挤踩踏、校园治安、交通等重点工作及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宿舍、食堂及饮用水设施等关键部位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动员广大师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并上传网络,对师生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查找出重大隐患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有关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并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对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分析研究当前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相应措施,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推进此次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师生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努力为此次活动的开展夯实思想基础。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查指导,掌握动态,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本方式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15947685628 邮箱:2697285750@qq.com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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