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vcxv

    集宁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2022年05月11日 18:57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办学定位,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 教职工进修培训的原则

    (一)按需培养,学以致用。紧密围绕学校发展规划,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工作需要,开展进修培训。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全校教职工进修培训,重点突出教学科研领域,兼顾管理服务领域,注重实际效果。

    (三)分类分层,合理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进修培训,合理规划学校各类进修培训,以知识、能力、素质提高为主,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的提升,确保进修培训的实效性。

    (四)择优推荐,多方支持。优先选派专业教师进修培训,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养;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利用上级专项资金、主办方资助、学校支持资金等,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学校充分结合教师队伍现状、学科专业特点和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进修培训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选派教职工参加进修培训。

    第五条 学校优先选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师范类专业、特色专业等的中青年教师参加进修培训。

    第六条 教职工进修培训以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岗位培训为主,进修培训内容要与所从事工作紧密相关,同时着眼于知识更新,全面提高素质水平。

    第七条 进修培训人员主要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尚在见习期内的人员除岗前培训外,一般不安排其他进修培训。

    第三章  进修培训的形式

    第八条 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是针对新入职教职工以适应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工作纪律、师德师风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与技能。

    第九条 学历教育。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历学位层次。包括国内攻读博士学位和国(境)外攻读博士学位。

    第十条 进修培训。指为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实践能力及履职能力而进行的进修培训。主要包括访问学者、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长(短)期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参加学术交流研讨、继续教育等形式。

    第四章  进修培训的管理

    第十一条 岗前培训是教师上岗的必要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在入职当年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岗前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鼓励教师攻读与本人现从事岗位专业方向一致的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教师的管理、待遇及要求按《集宁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进修培训主要采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学校择优选派和个人申请等方式进行。

    (一)访问学者。教师可申请参加国家、自治区、学校资助的各类国内外访问学者,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教学效果好,研究方向稳定明确。学校优先选派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访问学者期限一般为一年。参加国内访问学者或少数民族骨干特殊培训的,学校承担不超过10000元的学费、住宿费、差旅费等,费用报销需符合学校相关制度。

    (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选派挂职锻炼的教职工,具体待遇按上级挂职文件及相关内容执行。教师教育课程教师为熟悉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基础教育教育教学工作而开展的实践锻炼,原则上需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具体工作要求由派出部门和实践锻炼单位商定。

    第十四条 长(短)期进修培训。长期进修是指时间在3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培训,主要适用于转岗培训;短期培训是指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培训。进修培训应旨在提升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管理服务能力。申请长(短)期进修培训,需在保证完成正常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下,选择国内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研究机构。发生的费用由学校和派出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 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为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学校组织或选派教师参加培训,支持教师提升教学技能、改进教学方法。支持教师深入基础教育学校开展听课、观摩、交流研讨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学校和派出部门承担。

    第十六条 参加学术交流研讨。主要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论坛、考察调研、转岗培训、行业培训等。以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学校择优选派为主,个人申请为辅。发生的费用由学校和派出部门承担。申请参加学术交流研讨与本人现从事专业或研究方向相符申请人必须收到书面邀请函,无邀请函或文件规定,因个人兴趣而参加,费用自理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开展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须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人事处每年根据文件要求和学校需要制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教育所发生的费用由学校和教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教职工的进修培训,教学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安排进修培训。详细说明进修培训内容、时间、经费预算等,报学校审批。

    第十九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选派和参加的进修培训,严格按照选派规定、申请条件及流程办理。

    第二十条 攻读成人教育学历或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进修培训的教职工,进修培训期间如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二条 杜绝借进修培训之机进行公款旅游消费;参加进修培训的人员要合理安排行程,不允许绕道旅游或探亲访友。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进修培训结束后应提交学习总结和进修培训材料,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举办讲座。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1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集宁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集师发〔2013〕23号)文件同时废止。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助教制实施办法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