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考察部门 |
序号 |
姓 名 |
考察部门 |
1 |
包琪 |
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纪检委 |
9 |
乌日娜 |
音乐学院 |
2 |
许慧 |
教育科学学院 |
10 |
王思博 |
美术学院 |
3 |
牛宏宇 |
计算机学院 |
11 |
刘欣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许惠通 |
计算机学院 |
12 |
王芳琴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田箫 |
计算机学院 |
13 |
韩超 |
附属实验中学 |
6 |
范晓宇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4 |
袁源 |
附属实验中学 |
7 |
白力格 |
生命科学学院 |
15 |
希荣 |
附属实验中学 |
8 |
杨东升 |
生命科学学院 |
16 |
王媛 |
附属实验中学 |
(二)考察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考察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2.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行政楼414室
3.联系方式:0474-8989033 温老师
引进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电子或纸质调档函,请及时与温老师联系。
(三)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察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4.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报考岗位有党员要求的)等;
6.个人档案;
以上1-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考察方式
1.审阅引进人员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审查个人档案材料;
3.组织面试。
面试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面试评委至少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包括一名心理咨询教师,面试结束后各部门需提交一份考察结果报告,报学校人事处。
二、其他要求
(一)考察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资格。考察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考察人员规模,在考察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考察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并配合学校进行体温检测。
三、体检工作安排
考察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要求详见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mpta.org.cn/html/4/Content804.html。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