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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06月11日 15:37  点击:[]

    按照《关于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名单

    序号

    姓 名

    考察部门

    序号

    姓 名

    考察部门

    1

    包琪

    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纪检委

    9

    乌日娜

    音乐学院

    2

    许慧

    教育科学学院

    10

    王思博

    美术学院

    3

    牛宏宇

    计算机学院

    11

    刘欣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计算机学院

    12

    王芳琴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田箫

    计算机学院

    13

    韩超

    附属实验中学

    6

    范晓宇

    化学与化工学院

    14

    袁源

    附属实验中学

    7

    白力格

    生命科学学院

    15

    希荣

    附属实验中学

    8

    杨东升

    生命科学学院

    16

    王媛

    附属实验中学

    (二)考察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考察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2.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行政楼414室

    3.联系方式:0474-8989033    温老师

    引进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电子或纸质调档函,请及时与温老师联系。

    (三)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察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4.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报考岗位有党员要求的)等;

    6.个人档案;

    以上1-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考察方式

    1.审阅引进人员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审查个人档案材料;

    3.组织面试。

    面试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面试评委至少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包括一名心理咨询教师,面试结束后各部门需提交一份考察结果报告,报学校人事处。

    二、其他要求

    (一)考察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资格。考察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考察人员规模,在考察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考察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并配合学校进行体温检测。

    三、体检工作安排

    考察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要求详见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mpta.org.cn/html/4/Content804.html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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