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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总结报告

2014年12月02日 11:16 科研设备处 点击:[]

“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总结报告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学风建设关乎学校社会声誉,优良的学风是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2012年以来,我校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不断摸索科学道德教育的环节,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在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学风建设的总体情况

2012年以来, 我校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司[2011]1号)等文件精神。在学风建设中,我校注重顶层设计,狠抓落实,制定和完善学风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学风建设组织机构,采取各类专项行动落实相关规定,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良好风气,通过教育引导、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努力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

在调研的基础上,我校制定了《集宁师范学院学风建设(学术规范)实施细则》,成立了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工作部署。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动员。经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年来,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校师生员工对学风建设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但学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很多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将在下一阶段继续推动落实。

二、开展的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学风建设

为体现我校“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风,学校先后出台了《集宁师范学院学风建设(学术规范)实施细则》、《集宁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论文奖励、课题立项资助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优秀著作(含教材)出版基金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一系列学术、教学、科研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引导和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二)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责任

为了加强对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2013年我校成立了集宁师范学院学风建设(学术规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校长谭福贵教授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张利平、副校长许卫、田智、梁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校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设备处、宣传部、各二级教学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学校学风建设有关政策,指导、检查、督促、推动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风建设办公室”,由科研设备处处长温世明教授任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用实际行动推动学风建设

一是抓宣传。在日常的工作中,各系(院、部)及科研设备处经常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立足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职业形象。此外,还邀请学者做“从自身经历谈体会”的报告,深受师生的欢迎。

二是抓源头,努力使广大师生员工形成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良好习惯。学校贯彻把学风建设及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及岗位聘用,同时还纳入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学生评优评奖。

三是抓培训,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规范学术行为。学校组织分期分批对部分教师以及新入职教师进行培训,培训也包括学术道德教育相关内容,以此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

四是抓落实。学校每次在组织申报科研项目或成果奖励时,都会严把质量关,提倡教师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坚决抵制和反对科研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其它学术不端行为,严格防范学术造假。

(四)开展专项检查,发挥监督作用

2012年以来,学校开展了学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指导各教学系(院、部)深入开展学风教育,完善学术规范。同时正确引导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学校科研设备处网站设立“学风建设”专栏,及时公布学风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由于学校和各系(院、部)等各级领导对学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2012年以来学校没有接到一起学术投诉事件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校的学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学风建设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学校的各类学术行为规范制度尚不够细致,仍有一些学术行为规范没有建立起来;学校部分部门的规章制度也需要加快出台;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仍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保证对违规行为具有约束力和威慑力。

(二)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尚显不足

学校开展的学风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力度仍然不足;宣讲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多以讲授和分享经验为主,不够新颖,不够多样化;专栏网站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力度也显不足。

(三)发挥教授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不突出

教授是大学教师队伍中的核心力量,是大学精神的主要体现者,是大学使命的主要执行者。实施教授治学,是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学术权力,保障学术规范,促进优良学风形成的重要途径。教授治学的关键在于治学术与治学风,但目前教授在学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出来。

四、改进的措施

学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学风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效,营造了较好的学术氛围。但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需继续努力,不断改进。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

新的形势对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保证育人质量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校将继续明确新时期加强学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领导干部和师生群众对学风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培育优良学风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我校将进一步细化学术行为规范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可操作性,避免形式化。督促学校相关部门将继续结合各自情况,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学校的规章制度,继续完善科研诚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专门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性规定,保证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力度

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学风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在师生中积极推行学术行为、学术道德自律、自检行动。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师德高尚、学风优良的先进师生事迹,通过专题报告、研讨、论坛等多种形式对学风建设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学校还将采取更为灵活和具有激励性的活动来调动老师的积极性,比如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融入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辩论赛等形式中去,在寓教于乐的同时,达到教育的效果。

(四)大力发挥教授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

学校将进一步通过加强团队建设,强化教授在青年教师成长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带动青年教师一起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引导青年教师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勤于提升学术水平;通过拓展教授参与学术事务的决策与管理的事权,让教授在学风工作中发挥指导作用;通过加强教授学识魅力、人格魅力在学生中的积极影响,培养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完善,推动学生优良学风的形成。

五、对“十三五”学风建设工作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优良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具体工作建议如下:

一是结合学校制定的章程,从总则、机构、教师、学生、管理体制等方面,进一步体现和完善学风、学术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以学风、学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大学制度框架结构,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提供法理依据和制度基础。

二是结合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制度,增强学校学风建设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是结合学校建设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师范大学的实践,进一步推进教师聘任、学术评价、项目评审、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综合配套改革,重质量、重水平、重创新、重贡献,形成系统推进学校学风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是引导师生坚持学术规范,促进学术创新。学校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学生学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约束师生学术不端行为,引导师生坚持学术规范;通过改革教学方式,更新教学理念,创设和谐的教育氛围,尊重师生的个性发展,着力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信念和勇于探索的精神,努力为教师个人展示才华提供物质条件。

集宁师范学院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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