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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4 点击数:

集师教发[2017]15号

各系(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和我校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赛。

一、参赛要求

1、请各系(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做好参赛项目的申报工作。

2.全面启动校内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在原有校内特色竞赛的基础上,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参赛。

3.鼓励跨系(院)、跨学科联合组队参赛,跨学院团队由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院)推荐。

二、时间安排

1.请各系院于5月19日前,参赛团队填写《集宁师范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材料交所在系(院)教学科,系(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于5月28日前完成院级选拔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的通知》

2集宁师范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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