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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入驻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8 点击数:

集师发〔2017〕146号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字[2017]36号)、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15]15号)、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和集宁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着力提升我校师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使我校创业与参与创业人数持续增长,市政府与我校共同建设的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现已建设完毕,望各系(院)各部门通知全体师生,如有创业项目入驻园区者可报名申请,现就入驻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师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一)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发放5-50万元的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由市财政按比例贴息。对于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管理完善的小微企业,可根据需求增加放贷规模,产生的利息按银发[2016]202号文件执行(由学校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支行协商解决)。

(二)强化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创业园培训体系,开展对入驻创业园的创业者、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的免费创业培训,提升孵化成功率(由学校与市就业局协商解决)。

(三)“一站式”服务。建立或引进公共服务机构,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成立专家指导团队,给予创业指导,并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援助、财务核算、工商办证、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四)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在创业园孵化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按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由学校与市人社局、财政局协商解决)。

(五)鼓励高校教师和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的规定,我校教师经学校批准,可带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并取得合法收入。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二年,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登记的创业实体,且取得一定成效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创业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2万元。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8日至7月15日。

三、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项目或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4.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5.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二)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三)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入园后能够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五)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四、申请入园所需材料及程序
(一)入园企业和项目在申请入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系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需提供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创业园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申请入园程序:

创业项目和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大学生创业园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评定入驻资格;

由大学生创业园上报市工商局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大学生创业园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五、报名地点:

集宁师范学院创业园7号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牛占江13847439440

蒋将17803454999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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