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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侯素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2019年元旦刚过春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前后风清气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内纪发〔2018〕2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明确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从自身做起,廉洁过节,坚决杜绝“节日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校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通过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引导师生员工不断强化纪律意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和纪律、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三、强化监督责任。学校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四风”问题,坚决严到底、不退让;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监督作用,让“四风”无处遁形。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用好问责利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形成高压震慑。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逐步推动实现作风建设化风成俗新目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校纪委举报电话0474-8989038 8989039 8989040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举报邮箱:jnsyjw@163.com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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