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第二批)的函》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发《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师生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填写、提交。申报人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2份, A4纸双面印制)报送教务处2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nsyjxyj@163.com邮箱。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
联系人:孟美英、韩净宇 联系电话:8989020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