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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核查学校实验室安全的通知
时间:2018-12-29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侯素馨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核查学校

实验室安全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

针对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在实验期间发生爆炸事件,本着防微杜渐和预防为主的目的,学校将对各实验室的实验操作流程规范情况,实验使用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的储存、领取和使用流程,进行相关专项的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月2日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学院进行自查

2019年1月3日学校对各有关部门及学院进行核查

二、检查地点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 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

附中实验室 使用天然气的有关部门 校医院

三、检查内容

1、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的储存是否严格的按照国家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2、领取实验所需的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制度和规定,实验后多余的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是否有严格的回收制度和手续。

3、在实验期间实验室工作人员(指导教师)对实验中的操作流程规范情况,监管制度以及操作流程是否明确。

4、参加实验操作的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是否安排有安全必修课及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的储存库以及各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实施是否符合消防法规。

6、各实验室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法规要求。

7、天然气来源、存储及使用是否规范。

8、校医院相关药品存储及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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