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
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汲取近期国内高校实验室安全事件的深刻教训,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主要阵地,参与师生人数多,仪器设备和材料种类多,潜在安全隐患与风险复杂。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域,事关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无小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亲自部署检查。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解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院要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各学院要从安全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通过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方式,组织师生系统学习涉及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教学实验室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二、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月29日-2019年1月7日)
1.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本校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于2019年1月8日向学校提交《集宁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于以往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应列为重点事项上报。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9年1月8日-10日)
我校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集宁师范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