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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学生餐厅档口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23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为丰富校内餐饮市场,不断满足广大师生多层次、差异化的消费需求,经后勤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将泉山校区学生餐厅档口的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二楼餐厅档口合作经营项目(麻辣烫,面食)

三、合同期限:202131—2021715日

四、报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熟悉高校餐饮规律,经营餐饮业经营期内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

3.具有维护高校校园政治稳定的意识、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具备高校餐饮所涉及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4.具有较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具备较强的员工队伍储备;

5.其他涉及国家和学校招投标事宜相关的要求。

五、招标要求

1.报名时间:2021223日至2021227日(9:00-11:00;14:00-16:00

2.联系人:宝瑞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15849441000

5.地点: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办公楼201办公室

6.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个人身份证。

7.投标时间:202122717:00时前

开标时间: 20212289:00时

开标地点: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会议室

六、招标保证金

所有参加投标人员在开标前必须交纳人民币仟元(1000.00)保证金,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全额无息退还,中标的转为承包风险保证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投标人确因特殊需要退出投标的,必须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招标方说明原因,否则招标方视其为无故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达招标方;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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