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研读《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统计时间节点和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方案.docx
2.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指标责任分解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