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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印发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20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研读《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统计时间节点和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方案.docx

  2.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指标责任分解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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