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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时间:2020-10-19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为做好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彰显行业和学校特色,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2.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行业实践经验,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团队成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3.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专业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设置合理,能体现能力培养为核心,突出个性化培养。

4.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充足。专业与行业、企业部门签订有合作协议,有共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有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

5.课程课堂改革成果显著。积极推行现代信息化手段教学,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手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6.人才培养质量较高。连续三年招收本科生,且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条件,填写《集宁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附件2)。

2.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论证完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优先排序向学校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向国家(自治区)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

三、建设与验收

(一)设立专项建设资金,资助专业全面建设。

(二)以项目管理方式管理,专业负责人是项目责任人,对专业建设全过程负责。专业负责人负有规划专业建设目标、组织完成项目任务、检查建设成效、带领团队不断提升建设质量的职责。

(三)被选定的一流专业建设点要制定建设规划,在分析专业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专业建设目标、任务、措施。

(四)学校对一流专业建设实施绩效评估管理,确定目标要求,每年检查达标情况。通过自检和评估,对有突出成绩的专业予以表彰并加大支持力度,对没有完成建设目标的专业取消建设点资格,不再资助。

(五)专业建设期三年。

四、申报其他事项说明

2019年度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2019年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但未入选的,可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通知还未发布,学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报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排序,然后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集宁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附件2,一式六份)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21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nsfxyjwc@126.com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docx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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