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7 作者: 摄影:tb 审核: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要求,经各班申请并通过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2018年4月17日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以下班级参评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
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
公示日期为5天,从4月17日至4月21日。
举报电话:13904743489、13947455731、13947461842
集宁师范学院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