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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班级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3 作者: 摄影:tb 审核: 浏览次数: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班级例会制度

(集师发〔2014〕25号)

第一条 班级例会(以下简称班会)是进行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和学生之间进行沟通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因此组织并开好班会对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是十分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完善班会制度,确保班会的成功组织并收到良好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个班级每周由班委会组织召开一次班会。班会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形式可以多样,每月根据时事设立班会主题,召开班会开展讨论交流。

第三条 班主任两周内至少组织或参加一次学生班会。不按规定组织或参加班会的班主任,不得参与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第四条 各系每个班级根据本系、本班级的实际情况确定班会召开的具体时间,但每周必须保证召开一次,传达学校及相关部门会议和文件要求,讨论落实办法并做好记录工作。

第五条 学生必须参加本班级的班会,未请假而擅自不参加班会的学生均按旷课论处。

第六条 每次召开班会都要做好记录(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手册),由班主任保管班会记录簿,防止丢失。学期结束时,要将班会记录簿交于各系学工办,学工办要将此作为学生工作档案加以保存,并作为班级目标化管理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各系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指导本系各班级开好班会,检查各班级执行班会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 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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