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要求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结构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知识结构要求
l 文化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文秘知识;能阅读英语书刊,能进行英语交流;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具有必备的体育知识;对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
l 专业基础知识:有必备的教育学知识;具有必备的心理学知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l 职业技能知识:具有必备的学科教学知识;掌握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的基本知识;掌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2.能力结构要求
l 基础能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分析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有关问题的初步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具有必备的基本教学工作能力;具有体育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欣赏能力。
l 专业能力:掌握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在基础教育学校进行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组织课外活动和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具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
l 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遵纪守法,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l 人文素质:具备一定的文学、音乐、书画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人文科学素养;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了解中国的历史和国情。
l 专业素质: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谦虚好学和与人合作的精神;具有适应基础教育的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
l 职业素质: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爱岗敬业;懂得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师基本功;具备教学工作能力和班主任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l 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校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具有乐观的人生态度,积极向上、奋发进取。
二、学制、课内总学时、毕业学分及学位
(一)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二)课内总学时:本专业课内总学时为2330课时。
(三)毕业学分: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191学分,其中必修不低于157学分,限修课不低于20学分,任修课不低于14学分。
(四)授予学位:学生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核心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形式逻辑、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等。
四、课程设置
(一)通识教育课程(47学分,734学时)
1.公共必修课程(37 学分,58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