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致新生家长

作者: 时间:2019-08-08 点击数:

 

致新生家长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高考成功,欢迎您送孩子来集宁师范学院接受高等教育。

集宁师范学院创建于1958年,2009年晋升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 120.23 万平方米。设有文学院、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蒙古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7个教学单位。开设 37 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 12000多人,在职教职工 860多人,其中, 3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400多人具有硕博学位。

大学是启人心智的殿堂,为了把孩子培养成建设祖国的有用之才,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现就以下几个问题向您说明。

● 报到时需持我校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费用,按学校入学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并附原学校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指定疾病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离校回家治疗,治愈后返校入学。新生应征入伍,持入伍通知书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 新生入学后应在校住宿,学校实行统一管理,男女生分楼住宿。

● 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学习勤奋、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人·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新出台的政策执行。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本人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持学生证办理报到、缴费和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到期不到校的不予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

● 学生必须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并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需重修;旷考或考试作弊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尊敬的家长,孩子进入大学后仍需您伸出温暖的手,让孩子感受到关心和关爱,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经常主动和班主任、辅导员联系,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让我们多沟通、多联系,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早日成才。

学校咨询电话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474-8989017  0474-8989023(FAX)

收费咨询电话:0474-8989061   0474-8989153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74-8989158  0474-8989159

住宿咨询电话:泉山校区:0474-8814141 白海校区:0474-8814150

户籍咨询电话:13947439870

泉山校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59

白海校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经五二路

网 址:  http://www.jntc.nm.cn或http://60.31.143.237/

E-mail  : jnsfxyzsb163@163.com

邮政编码:012000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电话:0474-8989023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