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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关于发放和佩戴校徽、校牌的通知
2017-09-19 11:05 高翔  审核人:

 

音乐系关于发放和佩戴校徽、校牌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校徽、校牌是学办学理念、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传承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佩戴校徽、校牌既能增强广大师生的荣誉感归属感又有利于校园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824日起,校师发放校徽、校牌。

2.各系(院、部)及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时,按要求统一佩戴。要加大对教职工和学生佩戴校徽、校牌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细致宣传工作,提高全校师生佩戴校徽、校牌的自觉性。

3.佩戴校徽、校牌应端正地戴在上衣左胸位置,全校师生要爱护校徽,妥善保管,不得将校徽、校牌赠送或转借他人;校徽、校牌遗失要及时申请补办。

4.院办将由专人送往各系(院、部)、各部门,请注意接收,核对数量。

2017年8月24日

音乐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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