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2023-10-16 08:03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4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推荐、初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复审,学校审定,现对拟定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予以公示。

教育科学学院:刘姿妍(本科)

外国语学院:于娜(本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史可(本科)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王卿(本科)

化学与化工学院:侯丽欢(本科)

音乐与舞蹈学院:李琪(本科)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朱崇瑶(本科)

体育与运动学院:薄溪荣(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院:李晓雅(本科)

蒙古学学院:海日(本科)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陈倩影(本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严清(本科)

教育科学学院:刘晨娜(专科)

公示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0474-8989159、0474-8989096。

集宁师范学院

202310月16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
电话:0474—8989166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