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面向全校学生征集集宁师范学院校徽设计方案的通知
2012-11-23 11:06   学生处 审核人:

集师学发〔201214

关于面向全校学生征集

集宁师范学院校徽设计方案的通知

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集宁师范学院文化品位,塑造学院良好的窗口形象;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广大同学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院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全面征集校徽设计。为了配合该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开拓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处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校徽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为最终的校徽征集奠定基础。本次活动由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主办,美术系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集宁师范学院概况

集宁师范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依托之前设置的集宁师范学校,国务院批准成立了集宁师范专科学校。19621968年,集宁师范专科学校和集宁师范学校先后停办。1976年,乌盟师范学校恢复办学,1977年增设大专班。1983年成立乌盟教育学院,举办社招和成人专科教育。1985成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与乌盟教育学院合署办学。1995年,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乌盟教育学院建制撤销。2000年,乌盟师范学校和乌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3月,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理学、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其中本科专业17个,专科(高职)专业35个。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门。有7个自治区合格实验室,3个校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人文社会研究基地,1个校级人文社会研究基地,13个研究所。

建校50年来,集宁师范学院立足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秉承“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着力加强学生师德教育和从教能力培养,始终不渝为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服务,形成了鲜明的学科特色和一定的办学优势,在2006年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建校50年来,学院共有4万多名毕业生,乌兰察布市基础教育教师中集宁师范学院的毕业生占85%,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在其他领域建功立业,诚如刘云山同志为母校的题词:“春华秋实桃李满天下,教书育人英才遍草原。”

校训求实创新、为人师表

二、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日开始,于2012910截止。

三、征集要求:

(一)内涵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校徽要反映集宁师范学院54年历史文化积淀,反映集宁师范学院人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要考虑学校多年来发展建设的成就,更要体现地方性院校及我院自身的特色。力求融科学性、艺术性、继承性、时代性、创新性和特色性于一体,成为新时期集宁师范学院的标志和旗帜。图案设计须紧紧围绕集宁师范学院的主题,创意新颖,寓意深刻,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

2作品设计必须体现高等教育的办学思想,深入挖掘、凝炼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体现师范特性)。

3.能够反映我校历史。

4.能够融合学校发展目标。

(二)版式要求

1.作品应具有较强视觉感染力,图案造型要简洁庄重、富有层次感,易于识别;图案色彩要明快、雅致、稳重,对比度适中。

2.作品应符合VI设计规律,便于在对外宣传中广泛使用。

3.作品采用电脑制作、手绘等方式均可,最好为电脑制作作品。

4.作品须附有设计思想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同时标明比例、字体、色标等。

5.投稿者需提供色彩稿,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各一份,作品全部用A4规格,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6.各系团总支、学工办负责组织安排,各系作品数量不少于10幅。

四、作品送交方式:

(一)、征集作品纸质材料可直接送交学院美术系团总支,学生征集作品由各系团总支收取后送达美术系马晓东老师处。老师电话:(13947471449)。

(二)、学生征集作品电子文稿以“校徽+系别+班级+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jnsfxymsx@163.come

五、投稿注意事项:

(一)、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征集方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与学院无关。

(二)、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递交作品概不退还。征集方具有修改权以及全部实际应用权,保留设计者署名权。

六、评选与奖励: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学院将组织选评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根据作品质量,评出50件入围作品,并从中选出佳作奖一名;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组织团队奖1名;优秀指导教师2名。

(二)、学院将在校园网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并电话通知采纳及入围作品的作者。

(三)、入围作品均视为学院委托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四)、入围作品均给予奖励:佳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团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均颁发证书、奖杯。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六、经费申请

见附件

附件:关于征集校徽设计方案预算

1、活动办公材料500

2、活动奖品1500

3、扫描仪一台1500

4、彩色打印机一台1500

总计:5000

集宁师范学院美术系

一二年六月五日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
电话:0474—8989166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