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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学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11-23 10:33   学生处 审核人:

集师学发〔20127

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2

学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部门:

现将《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学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学生工作要点。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2012年学生工作要点

一、学生工作重点是创新,要有新思路、新办法、工作要有新亮点。要突出按合格本科院校的标准进行校、系两级管理。推进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三走进”活动,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局面。加强与各相关处室的协作,做好考勤、注册、违纪处理、学风、考风、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动态和防渗透、维稳调查,有针对性地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确引导学生,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指导各系举办体现专业特点,有文化内涵,科技含量高的学生特色活动,力争办成校园精品活动,全校推广,并与学校其他学生活动相结合,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生活动经费按教育厅要求至少30/生,由学生处统一管理,一部分按学生数和保底数直接下发,一部分按活动质量数量审批报销。

四、建立相对独立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选派专业人员,固定办公场所,增加相关设备投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五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4月举办早操评比月活动。5月举办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11月举办心理健康之星评选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履行承诺,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方面多教育多引导,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建立学生工作网络平台和网站,各系设定工作电脑,提高宣传和工作的效率。

六、按教育部24号令的要求,在认定原有专兼职辅导员的基础上,引进专门人才,逐步组建一支强有力的一线专职辅导员队伍。同时建立新聘教师先到学生工作岗位上锻炼2-3年,经鉴定后再重新分配的用人机制。10月举办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及党政领导做专题讲座,向专职、专业、专家方向培养,充分发挥其最基层学生工作者的作用,为广大学生提供全天候的指导和服务。

七、组织精干力量,通过学习、考察、共同研究,制定出符合本科特点具有我院特色的学生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印《集宁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组织全院学生认真学习和执行。

八、做好学生常见疾病的防治以及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安排好2012届毕业生及2012级新生入学的体检工作。

九、加快建设学生活动和学生工作办公场所,引进年轻专门人才到学生工作岗位上锻炼提高。着力提高学生工作干部特别是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工作津贴和待遇。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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