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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心理教师微课比赛的通知

2019-05-28 14:54   学生工作部(处)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依据我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为推动我校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加强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识、提升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按学校学生工作部安排,由教育科学学院承办心理教师微课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教育科学学院学工办

二、指导思想:

本届宣传月以“理性平和,扬帆逐梦”为主题,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学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三、活动内容:

侧重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情绪管理、压力调适、人格塑造、人际沟通能力提升、恋爱心理、团体心理辅导等方面。

四、参赛人员

各学院对心理健康教育感兴趣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五、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

比赛内容:心理健康知识教学微课(5-10分钟)。

比赛要求:

(一)教师自主选题,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心理健康知识教学活动,制作成“课例片段”或“微课例”。

(二)要求教学内容适合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主题突出、内容具体。有助于激发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心理健康“自助、助人”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微课视频格式须是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rm,wmv,flv等)。

(四)参赛教师需同时提供与该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等辅助性教学资源。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赛。

通过此次微课比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教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学习、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意识。在全校范围内建设一种主题突出、内容具体、趣味创作、成果简化、多样传播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教师队伍心理素质和交流经验的良好契机,不断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八、比赛时间

各二级学院请于6月5日之前将参赛教师微课作品打包报送至教育科学学院学工办,打包材料以“学院名+教师姓名+微课主题”命名,邮箱:21708042@qq.com,过期不候。教育科学学院将组织评委对所有微课作品进行评比。

联系人:韩超 电话  18147405321


学生工作部(处)

教育科学学院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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