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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在全校2017级新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7-10-31 08:27   学生处 审核人:

为了解和把握我校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特点,以期及早发现问题,便于及早干预、及早治疗,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在2017级本、专科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心理健康普查是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学生心理特点的有效手段。通过普查了解学生整体心理状况和特点,采取数据汇总分析、个案回访等形式,积极开展跟踪、关注、辅导工作,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心理普测,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保健的能力,促进学生科学合理地规划大学生活。

二、普查范围

2017级本、专科学生

三、普查内容

《大学心理健康调查表》

四、普查时间

截至11月6日必须完成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普测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要求学生认真对待,按指定时间完成。

(二)本次普查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协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系(院)配合落实。

(三)系(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牵头,学工办具体落实,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时进行测评,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问卷,保证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数据汇总分析,形成最后的普查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系院。系(院)根据中心反馈结果,建立本系院学生心理档案,重点关注心理问题学生。

(五)严格保密测评结果,结果只有本人和中心的专职心理专家能看到。

六、普查方法

1.电脑:登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http://xinli.gzedu.com/

2.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帐号测试

3.学校代码:11427

问题咨询电话(8:00—20:00时):18147452877(董老师)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集宁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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