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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0-14 16:53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2〕26号)、《乌兰夫基金会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等文件要求,我校2022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入学以来所有学期平均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都必须位于专业(班级)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学业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专业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获奖或表现特别优秀者。

2.申请国家奖学金为我校在籍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普通本专科且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申请自治区奖学金为我校在籍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普通本专科且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20%(含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为我校在籍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普通本专科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学院同年级、同专业30%(含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且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1.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5(《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任两项不能同时获得,但其中任一项同时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审过程要在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各委员以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评议小组。依据《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2〕43号)、《集宁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2022〕19号)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具体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通过“集宁师院”APP平台完成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并同时填写相关申请表。

登录方式:

(1)电脑端登录:学生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xg.jntc.smilecampus.cn:20080/sso/cas.page

提交申请:登录后进入“服务大厅”页面,点击“服务列表”,选择全部服务中的“学生资助”,找到“所填报项目”,填写信息,保存后提交申请。

(2)手机端登录:学生手机端登录"集宁师院"APP。

提交申请:登录后进入“学工服务”,点击“办事服务”,选择“学生资助”下的“所填报项目”服务,填写信息,保存后提交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核实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及认定情况,确定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复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审定。

4.学校审定。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5天。

5.报送。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乌兰夫基金会,通过后上传至全国学生资助系统。

四、材料报送时间

1.10月18日前,二级学院完成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并将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PDF版和推荐学生填写的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成绩单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10月31日前,二级学院完成自治区奖学金初评工作,并将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PDF版和推荐学生填写的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3.11月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学生登陆“集宁师院”APP平台完成申请,并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PDF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人:池凤兰  康海荣    

联系电话:0474-8989159          

 点:行政楼206

附件1 乌兰夫基金会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2 2021-2022学年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填写说明).doc

附件3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填写说明).doc

附件4 2021-2022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填写说明).doc

附件5 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xlsx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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