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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10:35 孙燕  助学管理中心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宝生部长“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培养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的精神品质,助学管理中心决定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5月28日—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辅导员、班主任、学工办主任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的感人助学故事。题材为记叙文,要求紧扣学生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这一“资助育人”主要内容,感情真挚,内容真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参赛作品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包括网络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批评。

4.格式要求

(1)标题要求:字号小三、字体黑体、位置居中;

(2)正文要求:字号小四、字体宋体、行距20磅;

(3)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学院-姓名-职务-题目;

(4)活动稿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来稿;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5.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对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宣传画大赛

1.参赛对象。我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学院-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学院-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4)活动稿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来稿;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4.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对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相关安排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师生参与此次活动,并评选出3篇优秀征文、3副宣传画作品于6月30日前报送助学管理中心,参加校级优秀作品评选。

活动评选出的校级优秀作品,将推荐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

 

助学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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