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停课、调课、补课管理细则
为了外语系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停课、调课、补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1.无特殊情况,教师要严格教学进度、课程表和学校统一的作息时间上课,不得随意停课、调课,也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上课学时。
2.若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停课,需经过个人申请、分管教学的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处长批准。返回岗位后必须把教学任务补上。
3.因病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上课,先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履行请假手续,再办理调课手续,经分管教学系主任签字,报教学处处长签字,一式两份,留教学处一份,上交外语系教学科一份。返回后按照调课计划进行补课,补课单交给办公室主任。因调课打乱了原来的教学计划,按照学校的出勤管理规定,按请假天数扣除请假人绩效。
4.因公出不能上课,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履行请假手续,并办理调课手续,返回后按照计划补课,补课单交给办公室主任。因公请假不扣除个人绩效。
5.如不办理请假手续而且随意停课或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