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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时间:2019-12-31 点击数: 供稿: 发布者: 审核人:

文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文学院安排期末考试工作如下。

一、组织领导

文学院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文学院的考试工作和考纪巡查工作。主考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工作,巡查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处理违纪学生,并在评卷结束后复查试卷。

(一)主考、副主考和巡查组组长、副组长

主考:李俊 副主考:郭鹏

巡查组组长:张一弘 副组长:黄倩

(二)考务工作人员

黄倩 郝晓宏

(三)监考员

李秀林 韩丽国 许俊芳 刘恩萍 孙梦岚 樊伟峻 妥静 刘春芳 武彦赟 云晓瑜 张璐 尹晓慧 郭志清 张炜 石秀峰 孙俊秀 陈琳 庞凤琴 马小林 冯海霞 靳舍 银燕 胡锦博 王旸 杨瑞芳

(四)学院巡查员

李秀林 刘春芳 郭志清 靳舍 孙俊秀 陈琳

二、考前准备

(一)文学院召开考务会,认真传达学校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对考试过程的各个重要环节、监考教师职责、评卷、登分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安排和具体部署。

(二)详细布置具体考试日程工作。对考试班级、考试时间、考试课程、考场地点、监考教师进行统筹合理安排,张贴公布,并要在每次考试前通过文学院信息平台提醒各位监考教师准时到位。

(三)学生动员。要求各班班主任召开班会,传达会议精神,向学生讲明考试纪律和注意事项,尤其强调标准化考场的应用。要求坚决杜绝迟到、夹带、抄袭等违纪作弊的不良现象的发生。

(四)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学工办要大力加强考试宣传工作,除悬挂严肃考风考纪的大幅标语外,还要求学生在考试承若书上签字,并在各考场黑板书写考试标语,张贴考试违纪处理相关文件。

(五)教学科要加强对本系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有序进行。

(六)学工办要加强对教室及考场周围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保持考区环境整洁。

(七)文学院考务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成员要按各自职责做好考前准备,在考试期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三、考试时间

2019年1月5日至1月10日。详见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集宁师范学院文学院考试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四、无人监考考场的设置

文学院7个班级的专业课考试考场设置为无人监考考场,分别是2017级汉语言文学1班、2班、3班,2017级新闻学1班,2018级汉语言文学1班,2019级新闻学1班,2019级汉语言文学1班。

五、考试要求

严格执行《集宁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实施程序》《集宁师范学院试(答)卷管理细则》等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六、评卷与登分

(一)评卷

成立以教研室为单位的评卷小组,教研室主任为评卷小组组长,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集体评卷。评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宽严适中,不得随意加分,更不得提分,以保证评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评卷时间教研室确定,一般应在每次考试后两天内完成。评卷结束后,评卷小组组长要组织评卷人员对试卷进行复核。任课教师要进行试卷分析和考试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答卷统一存档备查。

(二)登分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总评。成绩录入并经教师所在教学部门审核后打印两份记分册,一份连同原始记分册经任课教师签字后报教师所在教学部门与试卷一并存档。

七、检查与评估

文学院考试巡查组根据《集宁师范学院试(答)卷管理细则》要求对阅卷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文学院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自评。之后,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处的全面检查和评估。

     

     文学院

2019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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