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集宁师范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7〕7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学校家属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有效确保精神文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研究,调整集宁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 任:刘前贵
副主任:朱玉东 张利平 刘 春(常务) 许 卫
阿拉腾巴特尔 梁 政
委 员:朱俊仙 张 富 刘国栋 欧 军 顾建峰
赵向军 李 耀 张妙珠 宋 勤 兰立新
谢 军 戈 华 李景杰 温世明 院丕文
李 荣 付 勇 石德林 李林书 刘国义
孙 霞 曹 宇 张来锁 李 俊 兰林世
杨福和 王玉瑛 闫晓云 沙仁格日勒
李东平 周关锁 刘志贤 张云云 王顺利
韩天荣 胡文弢 李 莹 李 平 曹兴明
任 琴 刘凤龙 王俊平 黄 中 王汉君
白志文 焦俊亮 南国栋 李青龙 南斯力玛
刘 嵘 刘剑虹 赵国才 魏智所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物业公司负责人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主 任:张 富
副主任:杨瑞芳 秦雪峰(常务)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