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部署,推进自治区级文明校园创建是我校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创建工作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提升我校校园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养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再推进、再落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学院)都要成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明确目标,根据《集宁师范学院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测评任务分解表》(修订版)指标体系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落实责任、细化指标,在日积月累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和整合已有的工作材料及成果,夯实任务,要切实抓实、抓细、抓好创建工作。
二、各部门(各学院)按照《集宁师范学院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测评任务分解表》(修订版)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补齐短板,对开展工作的材料进行建档。不折不扣地完成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任务,一定要在本轮创建活动中通过检查验收。
三、各部门(各学院)要根据部门统一规划,结合各自专业特点进行文明校园创建,打造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四、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全员参与、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全校师生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起来加以推进和落实,奋力达到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为顺利实现我校文明校园创建目标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力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检查评价任务分解表(修订版)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