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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第三届大学生体育节暨第十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集宁师范学院第三届大学生体育节

暨第十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4-6日

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一)学生组

文学院、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现代服务学院、蒙古学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二)教工组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行政部门组队如下:

1.马克思主义学院

2.图书馆

3.保卫处

4.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会、团委

组长:赵向军副组长:李耀

5.计划财务处、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科技处、学报编辑部、

网络中心、国资处

组长:刘国栋 副组长:院丕文

6.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宣传部、评建办

组长:温世明 副组长:李景杰

7.学生处、就业处、教务处

组长:兰立新 副组长:刘国义

8.后勤基建处

组长:周关锁

(三)体育学院学生组

2018级本一班、2018级足本班、2018级本二班、2019级本科班、2019级足本班、2020级本科班、2020级足本班、2017级小教

三、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7.26公斤)、标枪(800g)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4公斤)、标枪(600g)

(二)体育学院学生组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7.26公斤)、标枪(800g)。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4公斤)、标枪(600g)。

(三)教工组

1.男子组

地滚球踢准、垒球掷准

2.女子组

地滚球踢准、垒球掷准

四、参赛办法

(一)学生组

1、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限报30人,男女比例不限。

2、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另可兼报接力项目的比赛。每队每个项目限报3人。接力项目每个单位男女可各报1队。

(二)体育学院学生组

1.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2.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另可兼报接力项目的比赛。

(三)教工组

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限报10人,男女比例不限。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赛前10分钟检录。

五、竞赛办法

(一)田径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三)本次比赛采取一次性确认参加比赛人数的办法,确认后视为“参加”,其录取名次即以“确认”为基数。

(四)运动员必须前后佩带号码布和学生证(身份证)方可检录入场参赛。

(五)本次比赛径赛项目分组赛采用按成绩录取下一赛次的办法,分组决赛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六、录取名次及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男女比赛项目均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破内蒙古自治区纪录加18分,破校运会纪录加9分(同一项目只计一次)。单项报名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八名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递减一名录取不足三人的比赛取消本次比赛项目,计分不变。单项奖励前三名。

(二)团体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比赛按各队运动员团体总分给予奖励,如积分相等,以破纪录(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学生组团体前六名,最佳组织奖两名;体育学院学生组团体前三名给予奖励。

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各参赛学院、部门统一填写电子版报名表于2021年5月15日 前发至体育学院田继军老师处,将电子和纸质报名表加盖院、部公章,交到逸夫楼907。过期不候。

联系人:田继军13847410220

八、其他事宜

(一)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包括接力号码布)。

(二)本次运动会报名咨询电话:13847410220


集宁师范学院第三届大学生体育节

暨第十一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报名表

  田径运动会报名表集宁师范学院第十一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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