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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新生 入学体检通知

时间:2017-08-31浏览数:来源: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7级新生

入学体检通知

为做好2017年新生入学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新生入学体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17年入校的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不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2017年新生,于8月29日至9月25日(包括体检复查)进行体检工作。具体查体时间及安排见附表。

三、体检地点

(一)基础体检项目检查,抽血工作与体检同时进行。期间部分肝功能、血常规、结核菌素实验检查异常的同学复查另行通知

(二)泉山校区学生在泉山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泉山校区西北角、9号公寓楼西200米)。白海校区学生在白海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项目

(一)常规体检:身高、体重、肺活量、胸围、调查既往病史等。

(二)化验检查:肝功血常规、结核菌素试验。

五、体检程序

(一)新生按照附表所安排时间进行。体检当天早晨空腹(可适量喝水)。

)体检异常或体检中不能确诊的疾病根据大学生体检标准要求增加必要的体检项目。

六、体检的组织

请各院系按照体检安排提前一天到校医院领取本院系新生次日进行体检学生的体检表。

)各院系组织学生按时各自所在校区校医院门口集合。

)校医院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安排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医护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保检按时按标准完成体检任务。

、体检要求

(一)校医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新生进行体检。

(二)校医院认真组织新生体检工作,保证学生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并记录和保存好学生体检结果。

(三)在新生入学体检中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学生,由校医院进行复查或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和确诊。

(四)体检过程中禁止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如发现按高校学生条例、高校体检规定及集宁师院校规校纪规定处理。

(五)尊重学生隐私权,不允许相关部门将体检信息外泄。

、注意事项

(一)请新生配合医院安排,自觉遵守体检秩序,注意安全。

(二)化验体检前1天请同学清淡饮食,避免饮酒,限制高蛋白、高糖、高脂饮食。

(三)抽血后用棉签按压针眼3~5分钟,勿揉;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沟通。

(四)体检完毕,检查所查项目是否齐全,体检表由校医院收回。

(五)体检期间如有特殊情况,请同学及时与校医院老师沟通汇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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