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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学实验室守则

2017年08月03日 12:28  点击:[]

一、实验者进入实验室须穿实验服,签到。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准随地吐痰, 遵守课堂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二、实验前认真学习有关基础理论,明确实验目的、步骤;清点核对实验物品,检查仪器是否运转正常,如有仪器损坏,应立即报告实验老师。

三、爱护实验室一切设施,注意保护显微镜、标本和切片。上课前领用切片,下课后由统一交回。实验室试剂药品、切片专人专柜保管,实验课要节约药品,防止损坏或浪费。

四、实验人员应爱护动物实验室的公用仪器设备,实验时如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等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实验老师。

五、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器械、药品和动物尸体;污物、垃圾倒入指定区域,严禁随地丢弃, 应保持动物实验室内、外清洁卫生,及时清扫,保持干净。

六、实验用动物未经批准,不准处理给他人喂养。若私自处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做好安全工作,防范于未然。实验完毕后,将器材清洗干净,放归原处。交实验教师验收。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方能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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