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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的通知

    2022年04月01日 15:17  点击:[]

    各部门:

    将《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46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补报。

    报送要求:专家信息表一式2份,推荐一览表一式1份,书面推荐报告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jnsfrsc@126.com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8989035

    附件:

    1.《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信息表

    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推荐一览表。

    人事处  

    2022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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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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