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4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补报。
报送要求:专家信息表一式2份,推荐一览表一式1份,书面推荐报告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jnsfrsc@126.com。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8989035
附件:
1.《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信息表;
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视导专家推荐一览表。
人事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