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上一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下一条:【新华网】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全文)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027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