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讲堂 > 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解析
时间:2016-04-26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解析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解析.pdf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027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