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示了《2023年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中小学美育示范校及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立项通知》。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30号)要求和有关工作程序,由我院申报,学校推荐,南国栋教授主持的“文艺美育工作室”获批自治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