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系(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作者:评估办 发布日期: 2017-05-24 浏览次数: 来源:

集师发〔2017〕105号

各教学部门: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我校各系(院、部)的建设情况、教学情况和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系(院、部)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并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了集宁师范学院系(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自评工作。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系(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docx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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