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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工作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下学期的教学计划录入及后续排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录入及审核

从即日起,各学院根据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2022-2023学年第学期的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系统并打印纸质版,527前将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开课计划交至教务处212教务处将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限期修改再审。待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可安排教学任务。

教学计划录入须注意的事项:

1.根据2020版师范专业培养方案,2020级、2021级本科师范类专业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全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模块,不区分限修课和任修课,其他年级各专业按原培养方案执行,请大家注意!

2.2020级、2021级本科师范类专业的课程考核方式录为“考试/考查”。

3.2020级、2021级所有本科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都选择代码为BE开头的课程。

二、教学任务录入及审核

教学计划审核通过后,各学院由教研室将教学任务分解到教师,录入教务系统。请各学院于6818:00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录入,并将教学任务纸质版签字后交教务处212室。教务处将对教学任务安排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限期修改再审。待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即可排课。

教学任务分解及教师安排须注意的事项:

1.任课教师需符合任教资格。本科任教资格:讲师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理论课)、实验师及以上(实验课)。新任课教师需填写新任课教师本科任教资格申请表外聘教师需填写聘教师审批,校内互聘教师需填写校内互聘教师审批表,批准后方可分配教学任务;

2.每位教师一学期内任课不得超过3门;新任课教师在一学期内任课不能超过2门;

3.根据各门课程的要求、难度及特点,结合师资情况合理安排合分班;

4.公共课合班人数一般不得低于70人;

5.公共课要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合班,比如艺体类专业和普文普理专业学生一般不宜合班上

6.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班容量一般不超60人;艺体类专业术科(实践技能)类课程班容量一般控制在15—30人,音乐小课除外。

7.不同校区的班级原则上不安排合班上课;

8.不同层次学生的相近课程或课程类别、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不允许合班上课;

9.各教学单位因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的,应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协调解决。

三、排课及审核

613日起各学院开始进行2022-2023学年第学期排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13-14日相关学院实验课排课,大学体育排课;615-16日大学英语排课,计算机基础排课617日美术术科、音乐等连上三节或四节的课排课;61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排课;619日-20日文学与新闻传播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所承担的公共课排课;621-22日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请各学院按照排课要求于623日前完成全部排课任务。之后教务处将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各学院须限期修改。

排课需注意的事项:

1.排课顺序为:首先安排实验课、体育课、公共外语课和计算机类课程,其次安排合班课居多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程,然后安排专业课。各学院的专业课中,合班的课程优先编排。

2.原则上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一天一般应以2节课为限,不连排4节课(实验课或术科技能课除外);

3.原则上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周学时8学时以下)一周内不连续3天安排;

4.原则上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采用单双周的排课办法,同一班级不安排3节课连上(实验课或术科技能课除外);

5.不同类型和不同难度的课程尽量合理搭配,交错编排;

6.大学外语、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等难度较大的课程尽量安排在上午,并隔天安排;对学生而言,必修课1天不超6节

7.理论课和实验课的编排时间不宜间时间太长;

8.每天的排课量应均等,不要出现某天排课过满,某天排课太少或不排课的情况;

9.尽量压缩周六日排课,一门课周六日排课不得超出8周;

10.科学合理分配课程的上课时间。除新生第一学期课程或受教学特点限制的课程外,原则上均须从第 1 周开始安排;如果小课程(2 学分以内)集中在上(下)半学期上课,注意课程安排周次上的衔接,避免课程集中在某几周内上课;

11.原则上一个教师一天上课不能超过6节(不含补课),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超过6节的,学院须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12.周四下午全校均不排课;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周三下午不排课;

13.同一天的上午或下午,尽量避免教师跨校区上课;

14.各门课程实际安排的学时须与开课计划一致

15.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各学院务必按学校教学工作量的规定,为教授、副教授安排课程。

16.各学院严格按照排课要求进行排课,不得提前或推后排课






                    教务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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