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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2-1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 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2022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改革和能力培养,专业、课程建设研究,教学信息化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以下简称“四新”建设)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可参照《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申报数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一般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按名额确定拟推荐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鼓励跨区域进行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1.项目主持人。每个申报项目主持人限1 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专任教师近3 学年(2018年9 月- 2021 年7 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64 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2.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应为我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9 人。

3.申报限制。项目主持人只可申报1 项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已获批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各类教育教学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经费及结题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与经费支持,一般项目一般不低于1万元/项,重点项目一般不低于3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一般项目结题验收有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

五、材料提交

申报教师将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PDF版)《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交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2年3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12室,电子材料以学院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银波 郭丽雯

联系电话:0474-8989020

电子邮箱:jnsfxyjwc@126.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内蒙古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16日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