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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实施程序》等十个文件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6-20 点击数:

集师教发[2017]26号

教务处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实施程序》等十个文件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了规范考试行为,健全考试工作制度,加强学风建设,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集宁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我处组织修订了《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实施程序》《集宁师范学院试(答)卷管理细则》《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巡视工作细则》《集宁师范学院主考副主考职责》《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工作人员守则》《集宁师范学院监考员守则》《集宁师范学院考生守则》《集宁师范学院评卷组长职责》《集宁师范学院评卷工作人员守则》《集宁师范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等十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实施程序

2.集宁师范学院试(答)卷管理细则

3.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巡视工作细则

4.集宁师范学院主考副主考职责

5.集宁师范学院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6.集宁师范学院监考员守则

7.集宁师范学院考生守则

8.集宁师范学院评卷组长职责

9.集宁师范学院评卷工作人员守则

10.集宁师范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

教 务 处   

2017年6月20日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