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确保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在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了特困生、贫困生补充认定工作。现将我系本次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一、认定范围
以往未被认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
1.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
2.家庭成员突发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3.家庭出现突然变故,无经济来源。
二、评定标准
1.生活俭朴,学习勤奋上进;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无违纪处分;
三、名单
魏钰娟: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班
刘艳淑: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班
计算机系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