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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学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团队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8〕 号)精神和《集宁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教学团队评选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每个专业最多可推荐校级教学团队一个。

(二)学校将推荐自治区级教学团队一个,从2015年、2016年校级教学团队中产生。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团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拟定推选:推荐区级、校级教学团队;各二级学院6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学校教务处。

(三)学校评选:教务处于6月4-5日组织初审;学校评审委员会于6月10日评审。

(四)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6月11-15日整理材料上传自治区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平台。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文件精神,高质量地完成本次申报和推荐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报送。

(二)提交材料

1.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二级学院加盖公章);

2.教学团队推荐表纸质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和PDF格式的均提供);

3.相关的支撑材料单独存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和word格式文件(每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20MB)。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51902891@qq.com

4.2015年校级和区级教学团队,需要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总结一份;2016年校级和区级教学团队,需要提交教学团队中期建设报告一份。总结或报告以团队为单位进行撰写,二级学院整理后提交教务处。

(三)教育厅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到自治区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平台(http://202.207.12.143)下载。校级表格及相关材料请到集宁师范学院教学管理群共享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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