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和各类值班管理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8〕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是我校转型发展推进年,也是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打造良好工作作风,巩固师德师风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成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全体教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精细的管理,更加高效的业绩,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和各类值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按时参加学校开展的相关活动,不允许有脱岗行为,不准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教师要确保按时上课,不得擅自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行政管理人员要确保按时到岗。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结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时间,确保服务保障到位。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继续认真执行《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集师党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要求进行考勤。
按有关要求需实行坐班制的人员:
(一)校领导、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教职工;
(二)教学部门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学科科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实验室主任等;
(三)学期内无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
(四)新招聘教职工;
(五)校内临时聘用人员;
(六)其他需坐班的教职工。
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教职工使用考勤机进行考勤,各部门临时规定的时间,由部门决定考勤方式。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无考勤记录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相关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随时掌握教职工工作动态,确保每月5日前把上月考勤情况报送人事处。
五、人事处要严格履行考勤管理工作职责,以规范化、科学化的考勤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不履行考勤制度而影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通报。学校将各单位考勤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与个人绩效发放挂钩。
六、各单位要加强各类值班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学校和各单位值班工作安排和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遇重大或紧急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学校监控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到岗情况、考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校长办公室要联合人事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对各类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或随机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视情况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处理。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