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储备项目的通知(内科发计字【2016】9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储备项目,请各部门按照《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储备项目的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请申报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于9月30日前填报完成,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校科研设备处407室,我处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储备项目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科技局《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储备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姚玉阁
科研设备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