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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和各类值班管理的通知
2018-04-12 15:37   审核人: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和各类值班管理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8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是我校转型发展推进年,也是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打造良好工作作风,巩固师德师风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成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全体教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精细的管理,更加高效的业绩,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和各类值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按时参加学开展的相关活动不允许有脱岗行为,不准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教师要确保按时上课,不得擅自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行政管理人员要确保按时到岗。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结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时间,确保服务保障到位。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继续认真执行《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集师党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要求进行考勤

按有关要求需实行坐班制的人员:

(一)校领导、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教职工;

(二)教学部门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学科科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实验室主任等;

(三)学期内无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

(四)新招聘教职工;

(五)校内临时聘用人员;

(六)其他需坐班的教职工。

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教职工使用考勤机进行考勤各部门临时规定的时间,由部门决定考勤方式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无考勤记录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相关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随时掌握教职工工作动态,确保每月5日前把上月考勤情况报送人事处。

五、人事处严格履行考勤管理工作职责,以规范化、科学化的考勤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不履行考勤制度而影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通报。学校将各单位考勤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与个人绩效发放挂钩。

六、各单位要加强各类值班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学校和各单位值班工作安排和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遇重大或紧急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学校监控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到岗情况、考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校长办公室联合人事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对各类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或随机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视情况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处理。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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