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5〕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
现将自治区纪委《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内纪发〔2015〕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对本系(院)、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节日期间,校纪委将进行明查暗访,发现违纪问题,立即严肃处理。
附件:自治区纪委《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内纪发〔2015〕6号)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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