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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6-17 11:45   审核人: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5〕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

根据教育厅党组《2015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校今年工作实际,对年初提交校党委下发的《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重新进行充实、完善。现将充实完善后的《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系(院)、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617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第四次、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高校工委(纪工委)有关会议、市纪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集宁师范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高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专项治理,一岗双责,严明纪律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守纪律讲规矩,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党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

2、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任务。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召开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3、加强思想宣传教育。把执行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中,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劝阻或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从事非法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

二、加强作风建设,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4、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紧抓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讲学、就医、出国大肆敛财等问题。紧紧抓住教师节、生日升学毕业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和违规举办生日宴、谢师宴、升学宴等问题。紧紧抓住教育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和评审评估评价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生严重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曝光问题、惩处当事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还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5、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聚焦作风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督促领导干部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有力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狠抓关键节点,加大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力度,并开展警示教育,让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6、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出差等事项具体标准,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三、重视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7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校报、宣传栏等各种载体,采取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 ,认真学习宣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照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党员干部、全体师生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8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廉政文化教育主题,重点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每个系(院)办一期固定的2015版宣传教育专栏,聘请专家学者作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书画家搞一次廉政书画笔会或校报出一期专版,举办一场警示教育专题会,组织一次针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高水平廉政文化教育培训。通过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从教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学生得到廉洁教育,为走向社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9加强廉政理论研究,深化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开展党性党风、法律法规、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形式、拓宽教育阵地,通过宗旨意识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治理念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0、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

   11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继续监督落实《集宁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时限和要求,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体制、运行良好的机制和保障有力的制度。

12、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科学配置内设机构的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特别要对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系(院)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加强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基本信息和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境)、财务、招生、学生就业等重要领域的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手段,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发布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4、加大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密工作程序,强化监管措施,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公开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进行。加强对各类考试的巡视工作,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15、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项收费、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教材图书采购、工程与设备验收等重点环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预防腐败行为。

16、加大对教师从业行为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的意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范的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整风肃纪,不定期派出督查组,进行抽查、巡查、暗访,对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1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教师的奉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师德建设七条底线,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对违反“六条禁令”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认真贯彻教育部即将下发的《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坚决查处道德败坏、贪赃枉法、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对师德败坏行为零容忍。

18、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集宁师范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配齐审计人员,严格内审程序。采用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内部自审和委托审计结合的办法,重点加强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及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审计,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系(院)经费预算专项审计等各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行为。

五、严格执纪办案,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19、加强对教育重大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各项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严厉惩处套取、截留、挪用、滞拨资金等行为。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自克扣、侵吞科研经费等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开展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治理工作,强化科研经费公共属性,强化项目承担高校法人职责,加强经费核算和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建立科研经费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奖、助学金发放的监管,严厉查处通过虚报、重报等手段骗取助学金的行为。加强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的管理,理清权属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消除腐败隐患。

20、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发挥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案双查,促进学校整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溢生蔓延的土壤。重点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学术资源配置和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教材教辅选用等领域的案件。

21、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整合查办案件力量,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在向校党委汇报的同时向自治区高校纪工委报告制度。发挥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的作用,增强办案合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办结质量和效率。对举报问题要认真查处,查实的要依法依纪处理;不实的,要澄清事实,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及时掌握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按照《校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意见》通过约谈、函询、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深入研究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堵塞漏洞,警醒他人。

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22、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的主业主责。围绕工作职能定位,及时调整规范内设机构,找准定位,科学履职,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同时要严格自律,带头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秉公执纪,依法办案,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23、继续执行《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委员联系系(院)、部门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纪委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职责。

24、加强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学习制度,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视野,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之做到忠实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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